今日辟谣(2024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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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该基地创新性地应用了5G数字农业智能物联网技术,实现了对所有控制设施、水肥浇灌、温湿光精准检测等环节的统一“网”络化管理,从而确保花卉种植管理的标准化、数字化和智能化。双福花卉基地培育的红掌、凤梨、彩掌等高品质花卉,畅销于国内外市场。刘智峰摄(人民图片网)
据“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微信公众号12月12日消息,截至目前金沙集团,登记在册的在世南京大屠杀幸存者仅剩32人。2022年起,纪念馆开展南京大屠杀历史记忆传承人认证工作,至2024年10月11日,南京大屠杀历史记忆传承人已有三批32人。当幸存者人数与历史记忆传承人人数在“32”相遇时,也意味着越来越多的后代正肩负起传承历史记忆的重任。
2020年,阮泽宇考入东南大学医学院,和曾是军医的“三爷爷”走上了同一条道路。大二暑期实践,他带着同学一起去三爷爷家听他讲述那段历史金沙集团,记录本上写得密密麻麻,“我想更加了解南京大屠杀的历史,我要把它传承下去,责无旁贷”。从稚气未脱的少年成长为意气风发的大学生,阮泽宇说他会努力做好自己的事金沙集团,未来成为一名医者,救死扶伤、守护和平。
“外婆一直很勇敢,但战争带给她的伤害太大了。”曾陪伴夏淑琴赴日的夏媛,这些年目睹外婆带着创伤不断发声,也看着老人不可避免地日渐衰老,从默默跟随左右到主动参与其中,2022年8月,夏媛和儿子李玉瀚共同接过了传播历史真相的接力棒,成为首批“南京大屠杀历史记忆传承人”。她参与《黑色记忆:南京大屠杀》有声读物的录制,加入“不可忘却的记忆——南京大屠杀史实”阅读寻访行动,在不同的场合一遍遍把这段沉痛的家国记忆告诉更多的人,她和儿子一起对已经95岁的夏淑琴说:“您说不动了,我们替您去说,不要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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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渭南市公安局高新分局积极构建“专业+机制+大数据”新型警务运行模式,深化“两队一室”警务模式改革,进一步做精综合指挥室、做专社区警务队、做强案件办理队,深耕细“治”做实“主防警务”,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同时,强化科技赋能金沙集团,紧扣信息化采集、智能化办案、便捷化服务,用好用活各类平台,强化数据分析研判,精准服务实战,效果明显。
该所紧盯基层社会治理短板和难题,结合盗窃、砸车玻璃等高发、多发警情的特点和规律,每日凌晨12时到5时之间,坚持开展“零点”巡逻和安防提醒工作,不断夯实安全防范主体责任,切实提升其防范意识,有效预防违法犯罪活动发生。巡防中,民警深入辖区学校、居民小区、企事业单位、在建工地、重点路段等场所开展巡逻和督导检查,提醒夜间安保值守单位、人员加强安全防护,提高警惕,有效降低发案,减少财产损失。
新京报讯(记者张静姝)近日,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石景山法院”)公开审理一起商业诋毁纠纷案金沙集团,被告李某发布视频称“某某地图导航到野地”,视频显示其在地图导航指引下误入芦苇丛,但视频中导航语音系后期添加,且视频标题等突出位置使用“缺德”等侮辱性词汇。原告某电子地图软件公司是某某地图软件的开发者和运营者,在地图软件领域具有较高知名度。2022年10月至2023年5月期间金沙集团,被告李某在其个人抖音账号上发布了一条“某某地图导航到野地”的虚假视频,视频内容为李某在某某地图的导航指引下误入芦苇丛中,视频中的导航语音“请沿当前道路持续行驶大约3.5公里,手机GPS信号弱……”为后期添加,且视频标题等突出位置中使用“缺德”等侮辱性词汇,引起广泛传播,导致公众对原告产生大量负面评价。涉案视频被投诉下架后,李某又反复发布后续视频内容,同时通过其抖音账号的“商品橱窗”进行直播带货以牟取商业利益。 石景山法院经审理认为,首先,本案双方当事人之间虽无直接竞争关系,但被告李某将原告某电子地图软件公司标志性的导航语音剪辑到汽车驾驶视频中并发布至抖音平台,获得大量流量。在涉案视频被投诉删除后,李某又反复发布后续视频内容,并开始通过其抖音账号直播带货,其利用原告产品知名度为自己抖音账号引流的行为,增加了自身的交易机会和商业利益,扰乱了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秩序。其次,被告发布虚假导航视频,并在视频标题等突出位置使用“缺德”等侮辱性词汇,诱导平台用户浏览、转发、收藏并发表大量针对原告及其产品的负面评价。该视频被相关媒体转发后,引发广泛关注。被告李某不仅未澄清事实,反而在上述视频被投诉删除后反复发布所谓的“导航后续”视频,且主动在视频评论区声称“我就是原创”,主观上存在商业诋毁的故意,客观上导致涉案视频对原告造成的负面影响进一步扩大,使消费者对原告的地图软件产品质量产生否定性评价,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最终法院判决被告李某在其抖音账号及《人民法院报》向原告某电子地图软件公司公开致歉,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9万余元。法官提示金沙集团,个人在网络平台中发布信息引流并从中牟取商业利益,构成竞争行为,若所发布的信息为编造的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进而构成商业诋毁的不正当竞争行为,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编辑 甘浩校对 张彦君